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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10-26 00:00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及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解决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进行立项招标。现就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标的15项重大课题,为经费资助课题。这些课题均是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见附件1)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每项课题都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要点、成果呈现方式和主要参加人员等相关要求。申报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方案,但不得随意改变研究题目和方向。对于课题研究内容,申报者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申报要求

1.每项课题必须设立两名主持人,一名为行政主持人,一名为学术主持人。两名主持人均是课题申报者。行政主持人和学术主持人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2. 行政主持人,应是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负责人,或省、市教科研机构、电教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人。行政主持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负责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3. 学术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组织完成过省级或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4.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 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少于5人,且均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均须熟悉与申报课题有关的教育政策和业务知识。申报者须征得其他拟参加者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为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的研究。

6. 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7. 申报者所在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核申报者的资质、信誉、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8.“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研究”课题,研究任务为两个子课题,申报者要统筹考虑,组建两个子课题组,分别根据子课题的研究目的和要点进行课题设计论证。

三、研究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2月,为期一年。

四、研究经费

中标课题由省教育厅提供2—5万元经费资助。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进行合理预算。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除此之外,中标者所在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或相关规定,给予中标课题一定的配套经费。

五、申报办法与报送时间

1.申报者根据所列重大课题进行选题,并如实填写《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和《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3)

2. 报送材料包括:承担的省级或以上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印制,用计算机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

3.申报材料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同意,逐级报县(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和有关省直单位申报者的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时间:2010年11月15日之前。

报送地址: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联系人:马熙莹 王尚杰

联系电话: 029-85427830 029-85370521 邮 编:710061

电子邮箱:zdkt309@126.com

六、组织领导与招标程序

1. 本次重大课题招标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 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初评,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课题中标通知,并与中标者签订课题研究目标责任书。

此次重大课题申报所需资料及本文件,请登陆陕西教科研网(http://www.shaanxijky.com)下载;附件2、3不随文印发。

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doc

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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