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文件精神,学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其中4月4日(星期六)照常休息,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学院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