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既定制度,经学校领导批准,拟定于本学期4月进行全校教职工体检,分13批进行,双休日及运动会除外,请各部门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在此期间合理分散安排本次职工参检,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亦可凭《体检手册》、工作证(身份证)参检。具体安排见《2015年体检安排》。
请各部门按分工会为单位,于4月1-3日来长安校区卫生所一楼办公室领取教职工《体检手册》。
特此通知。
卫生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