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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0-06-29 19:23  

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承担着全校本科生大学英语和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工作,英语、商务英语、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四个本科专业和翻译硕士人才培养工作,并承担全校人文素质教育教学工作。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共谋发展。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有较高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具有引领本学科的教学、科研科学发展的能力。

引进的博士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工作,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博士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知名科研院所或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二、招聘岗位

公共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社会学和英语语言类等学科专业(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科学评价、择优引进、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特别要注重对高层次人才的成果评价和发展潜力的考察。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均实行优惠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努力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博士毕业生实行分类招聘。

(一)A类博士: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人文社科类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SCI、A&HCI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篇且其中1篇发表在SSCI、A&HCI期刊或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在SCI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注: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相当于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1篇。)

(二)B类博士: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A&HCI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经济学学科排名前50%的高校毕业生为3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A类);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三区)。

(三)C类博士:达不到A类或B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为满足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约制招聘。

(四)英语语言类等相关学科博士,参照以上条件实行“一事一议”进行招聘。

四、待遇及管理

高层次人才引进学校每年拨专款作为工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协商。

(一)A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4000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10万元;或连续10年发放购房补贴5.5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55万元。

2.学校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五年内聘用到副教授七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降聘至讲师十级岗位,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二)B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3500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或连续10年发放购房补贴4.5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

2.学校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聘用到讲师十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将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三)C类博士按人事代理管理

1.聘用到讲师十级岗位,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

2.人文社科类提供2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12个月。首次聘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首次聘期内应聘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业绩,可随时转为事业编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当年A类博士标准补齐差额。

五、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学院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毕业学校的推荐材料、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术成果(主要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上述所有材料可先提供扫描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029-88166362)李老师(029-88166090)

邮箱:wyb4@xupt.edu.cn;ltl_0608@126.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西安邮电大学人文与外国学院    邮编:710121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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